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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2015-06-09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设定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

  2.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5号)。

  申请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市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本市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单位不在范围。

  办理材料

  1.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岗位设置方案报告或函;

  2.《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详见附件1)及内设机构审核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电子版);

  3.编制部门下达的成立本事业单位的文件复印件(纸介须加盖单位印章)。

  办理地点

  pbb63365挎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办理时间

  随时办理

  联系电话

  63167953

  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主管理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受理各单位申请;

  3.具体负责同志按照文件规定,对事业单位设置岗位的规格、等级、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审核;

  4.在局内按照办事程序上报各级领导审批;

  5.按照领导批示结果对申请单位进行批复。

  有效期

  新的岗位设置方案调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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