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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返京

2015-06-15

  事项名称

  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返京

  设定依据

  《关于调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的通知》

  申请条件

  1.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2.上学期间将户口迁至学校

  3.毕业后回京就业或暂无就业单位,户口需迁回生源地。

  办理材料

  1.《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如毕业时直接出国,未参加就业派遣,需要出具学校就业部门开具的因公出国未能发放《就业报到证》的证明);

  2.户口迁移证(如因各种原因户口在当地已被注销则需先恢复户口,再开具户口迁移证);

  3.身份证;

  4.家庭户口本(户口本需有毕业生当年的迁出页,如没有需到毕业生当年户口迁出的派出所开具因升学而将户口迁出的证明)。

  办理地点

  pbb63365挎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至5:00

  联系电话

  63167735

  办理流程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到pbb63365挎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将毕业生相关信息录入并传输给市公安局,并开具《户口介绍信》,7个工作日之后毕业生持《户口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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