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设定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
2.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5号)。
【申请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市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本市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单位不在范围。
【办理材料】
1.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岗位设置方案报告或函;
2.《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详见附件1)及内设机构审核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电子版);
3.编制部门下达的成立本事业单位的文件复印件(纸介须加盖单位印章)。
【办理地点】
pbb63365挎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办理时间】
随时办理
【联系电话】
63167953
【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主管理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受理各单位申请;
3.具体负责同志按照文件规定,对事业单位设置岗位的规格、等级、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审核;
4.在局内按照办事程序上报各级领导审批;
5.按照领导批示结果对申请单位进行批复。
【有效期】
新的岗位设置方案调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