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人力社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十九大报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一、二、三、四次全会精神,主动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疏解整治促提升、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坚持党建引领,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为根本任务,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全市人力社保工作实现整体提升。
全年共主办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3项,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17项,确定年度绩效任务34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年度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依法履职,着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有效落实
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为“四个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是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引进人才结构。围绕国家重点战略工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项目,加快集聚优秀杰出人才。为领军科学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直接联系机制,提供“一对一”集成集优服务。推进实现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两证合一”;在海淀、朝阳、顺义区设立就近办事网点,惠及全市约60%的外籍人员。
二是破除人才流动“坚冰”,鼓励科研人才创新创业。出台政策,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六种模式创新创业,支持事业单位设立特设岗位、流动岗位吸引使用央属、急需紧缺人才,畅通了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间的人才双向流动渠道。
三是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评价标准“一刀切”和“唯论文”倾向,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下放职称评审权,拓宽职称评价范围,补齐层级设置,动态调整评审专业,完善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激励保障,进一步抓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修订“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在薪酬分配、职称评聘、延迟退休等政策上实现新突破。截至目前,我市已产生3批共42名北京学者,其中已有6位学者当选院士(今年有2位北京学者入选院士)。
五是夯实人才保障,筹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一区两园”建设,通州园定位于“政府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海淀园定位于“高端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为打造首都人才聚集高地夯实基础。
2.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疏解整治促提升”。
一是精准发力施策,妥善化解产业调整外迁中的就业压力。加强对调整转型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分流安置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企业职工1970人,帮助东方化工厂圆满完成2600多名职工的分流安置;对大兴新机场建设等地区实施“一地一策”帮扶,化解地区就业压力。
二是瞄准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利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职工参与培训,对参保3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强化榜样引领,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我市选拔集训选手全部获奖,取得2金1银2铜和2个优胜奖的好成绩。
三是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三地人力社保互通互联。提升合作层次,突出互认互联互通,紧紧扭住重大民生和人才工程,合力搞好政策衔接,推动已签署的17项三地人力社保合作协议落细落实。推动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打造规范统一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京津冀劳动保障监察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在居住地投诉、工作地办理。开展跨行政区域联合服务,建立京冀(曹妃甸)人力社保服务中心,更好地支持北京企事业单位在曹妃甸落地发展。
3.大力推进重大制度改革,突破制约事业发展瓶颈。
一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在先行统一门诊、住院最高支付数额和大病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出台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自2018年起城乡居民全部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二是推动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医保作用,同步出台医保报销政策,积极推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落地实施。将设立的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门急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均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对阳光采购的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医保都按规定报销,充分发挥医保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的基础性、引导性和调节性作用。
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注重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制约作用,继续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制定300个病组付费标准,涵盖80%左右的住院病例。同时,加大医保基金智能监控和实时审核力度,基金管理和使用效率大幅提升;推广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大幅降低精神病患者自付费用,年均个人负担由1.8万元降低到约4000元,降幅接近80%。
四是在全国率先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落实全国医保联网结算攻坚部署,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今年7月底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在我市有住院条件的676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已接收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5.9万人次,占全国三分之一强,开通医疗机构量、结算量两项重要指标居全国首位。我局医保中心被人社部评为全国“社保保险经办管理特殊贡献单位”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在全国通报表扬。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落实“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从经济、金融、市场、创新、服务、帮扶等方面提出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在扩大政策帮扶、推动城乡统一、助力疏解整治、加强创业扶持、开发就业渠道、推动基层就业、引导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突破。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1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1.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47%,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二是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努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协调全市24个相关部门,瞄准技能人才、科技人员等七类重点群体,加强政策集成创新,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7〕33号)。同时,研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激励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激发用人单位和人才活力。
三是稳步提高社保相关待遇。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失业保险金,全市300余万参保人员受益。此外,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增收,一年内两次调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累计增加100元,受益人群为85.2万人。
四是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制定《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进校园送服务等活动,开展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实名制帮扶。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在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的基础上,对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给予岗位补贴,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截至12月底,全市帮扶城乡困难人员就业14.6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6.5%。
五是加大医保精准扶贫力度。扩大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将全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从2510种增加到近3000种,其中包括抗癌靶向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将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从9种扩大到11种,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
六是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要求,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就医习惯不受影响,将833家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我市协议管理范围;同时开展我市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工作,2017年新增协议管理的42家定点医疗机构已于12月20日正式向参保人员提供服务,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养老内设医疗机构33家,占比78.6%,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就医。
七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思路和框架的基础上,启动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八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季度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可达到97.9%,城镇职工续订率可达到94.7%,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续订率进一步提高。制定印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办法》,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0.6%,调解率达到50.5%。
(二)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带头,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形成了党组全面负责、主要领导担当主责、班子成员尽职尽责、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一是坚持主责主抓,领导自觉带头。年初,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五项制度实施意见,下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项、逐条分解细化任务。局长徐熙同志自觉摆正“第一责任人”位置,切实做到 “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党组分工,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推动廉政责任向下延伸。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30余次,定期听取局属单位情况汇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是完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落实。以“五项制度”为抓手,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工作手册》,全面做到“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台账化记责”。坚持 “三新三考三必谈”工作制度,先后对55名处级干部、74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洁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
2.强化思想建设,以上率下抓好理论武装。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坚持首位首抓、引领示范。
一是狠抓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立根基。研究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紧紧围绕“两贯彻一落实”内容要求,集中学习18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邀请专家进行辅导,主要领导亲自作形势分析报告,筑牢人力社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防火墙”。
二是狠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自觉。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有力抓手,局党组书记徐熙同志带头讲党课,增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蓓同志在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作了开班动员并讲了党课,班子其他成员在所在支部讲党课。
三是狠抓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自律。从严落实政治责任,制定《pbb63365挎包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突出守纪律讲规矩。
3.强化组织建设,大力夯实基层党建。
以贯彻落实全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为抓手,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全覆盖,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上台阶。
一是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完成部分局属基层党支部组织机构升级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广泛开展“双育双带”活动,促进青年干部的成长,吸收新党员43人、培训积极分子35人。选派2名青年党员到农村任“第一书记”。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确定为党员活动日,各支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演讲等活动,不断强化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抓好党徽佩戴规范工作,确定每月1日为全局党员缴纳党费日。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心谈话,建立“领导开放日”,开展经常性的思想交流活动,掌握干部思想动态。
4.强化政治担当,脱胎换骨狠抓巡视整改。
市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领全局持续整改。经自查,31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整改24项,另有7项处于基本完成(涉及9条具体整改措施正在持续推进),预计2018年上半年前将全部完成。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全面改革创新,破解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