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规定,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资格及鉴定范围的通告》(京人社发[2018]1号),准予46家鉴定机构开展技能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