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人才市场报)
“我们的社保补缴已经全部到帐了,没想到如此快,非常感谢。”近日,投诉人黄女士和陈先生拿着锦旗和表扬信,来到西城社保中心表示感谢。
据介绍,两人是2009年8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的老员工,社会保险一直在朝阳区缴纳。去年10月被单位突然告知,无适合岗位,要求他们在家待岗,待岗期间,单位未发放任何生活补贴。投诉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单位不同意,最终分别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时得知两人曾于2013年7月变换工作单位,由某汽车服务公司员工变成某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形成了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现单位缴纳社保的用工模式。由于仲裁主体错误,又加上缺少很多材料,所以被判败诉。
投诉人还得知,一直以来现单位给他们的社保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他们缴的,与工资收入并不匹配,于是他们改变申诉方式,要求现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差额。当去朝阳社保中心咨询时,又获悉社保缴纳不知什么时候又给转到了西城。
“我们和单位的官司都打了一年半了,没有收入,以前是想要求单位能支付点经济赔偿金,结果败诉了。不仅如此,还受到单位威胁,每天战战兢兢的。”说到往事,黄女士忍不住哭了起来。
“您二位别急,一定会帮您合法维权。”西城社保中心稽核科娄珊一边给她们让座,一边安慰她们。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娄珊带着工作小组,当即调整手中案件,决定优先审理此案。由于此案跨度5年之久,涉及材料又多,她只好一次又一次联系单位提交所需材料。当单位每次把材料送来后,再加班加点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从今年3月7日立案,娄珊除了关注着案子的进展,还一直跟踪催缴单位限时补缴,具体补缴牵涉到两家单位,补缴金额也一直没到帐。3月20日给单位加发限期补缴通知书,可依然没有动静。
“本来可以进行强制划拨,但这样会有损单位声誉,所以决定还是继续和单位进行最后政策讲解,告知钱必须要补。”娄珊从理、从法的角度跟单位进行最后协商,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于5月11日依法足额完成2013年7月到2017年9月的全部补缴,两人的社会保险费共计补缴了9万多元,5月21日正式结案。
除了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追回社保补缴,将补缴部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总共补缴费用是多少,进行了讲解。细心的娄珊还支招两名当事人下一步如何维权,一是在单位原因造成的待岗期间,可以要求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用;二是更换仲裁主体后重新提起劳动仲裁,获得经济补偿金;三是如果仲裁胜诉,在解决劳资纠纷后,还可继续将后期未缴的社保费用全部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