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备案
【设定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5号)
【申请范围】
经本市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了岗位设置方案的事业单位
【办理材料】
1.《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详见附件1,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电子版);
2.对《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中有关内容的情况说明;
3.首次聘用备案时,需提供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详见附件2)复印件;非首次聘用备案时,需提供上一次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复印件。
【办理地点】
pbb63365挎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办理时间】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联系电话】
63167953
【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备案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受理各单位申请;
3.具体负责同志按照文件规定,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等级、结构比例等进行审核;
4.在局内按照办事程序上报各级领导审批;
5.按照领导批示结果进行盖章批复相关单位。
【有效期】
新的聘用结果备案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