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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b63365挎包2017年度绩效任务

2017-05-22
 
主要职责 序号 年度任务 任务目标
一、法规与规划制定 1 落实市政府立法工作。 1.积极协调推进我局立法项目调研工作。
2.配合做好市政府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二、就业工作 2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3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帮扶,做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1.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2.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4 加强精细化就业服务,帮扶10万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全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万名以上。
5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 1.开展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研究工作,启动通州园、海淀园规划研究。
2.完成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并统一发布实施。
三、社会保障工作 6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 制定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方案,并发布实施。
7 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制定《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8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扩大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内设医疗机构定点范围。 扩大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内设医疗机构定点范围,公布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9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实施医药分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全面实施医药分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出台相关医保报销政策,完善医保信息系统。
2.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医保复合式付费制度。在总额控制下,加快推进按病种分组(DRGs)付费工作,在三级综合医院全面推广按病种分组付费,病组数量达到300组。
10 大力推行药品阳光采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大医院与社区用药衔接。 1.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配合卫生计生委推行药品阳光采购,及时组织医保药品信息系统增补工作。
2.落实《关于印发<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重点任务>的通知》(京卫医〔2016〕113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用药报销范围。
3.符合卫生计生部门规定的长处方药品费用,医保均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11 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完成我市异地就医结算配套文件印发及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工作培训。
3.完成我市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部署上线。          
12 做好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8%以上。
四、人才及外专工作 13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积分落户标准和政策。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制定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14 为未来科技城持续引进“千人计划”等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为未来科技城持续引进“千人计划”等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15 推进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制度。 配合中关村管委会,参与外籍人才遴选推荐、集中评审等工作环节,积极配合落实我市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方案。
16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
17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出台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推动事业单位与企业人才双向交流。
18 大力培养“北京学者”、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 1.修订《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2.选拔出第三批“北京学者”正式人选。
19 做好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工作。 完成我市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选手选拔集训及参赛工作。
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 20 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1.研究制定《北京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2.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
21 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按照国家部署,制定我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关政策,并开展试点。
六、劳动关系工作 22 推进落实京津冀地区拖欠劳动者工资异地投诉办法,建立北京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实现居住地投诉,工作地办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跨地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23 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续订率。 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85%以上。
24 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结案率90%以上,调解率40%以上。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0%以上,调解率40%以上。
25 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制定《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
26 落实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机制。 1.9月底前组织召开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沟通协调会,通报案件处理情况。
2.落实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就地处理、及时化解机制,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10月底前邀请津冀参加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年度业务培训。
七、其他 2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积极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八、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28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九、行政审批工作 29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梳理、精简、规范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事项,调整取消各类‘奇葩’证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2.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要求,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3.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十、绩效整改 30 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十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1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 1.按规范要求办理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合法合规。
2.按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不断提高办理效率。
3.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有效沟通,稳步提升办理质量。
十二、政务信息报送 32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按规定报送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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