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增强流动人才党员法纪意识 争做遵纪守法模范的通知

2018-05-24

  各流动人才党员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对党员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任何党员在执行党纪国法上都没有特殊性,理应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近年来,流动人才党员违法违纪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也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严重的影响,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广大流动人才党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现将进一步强化流动人才党员法纪意识,做新时代遵纪守法模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确保政治坚定可靠。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净化灵魂,指导实践。

  二、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对于党员而言,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要持续强化党章意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权威,认真落实组织制度,遵循组织程序,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洁,手握戒尺,心存敬畏,不发表任何违反组织原则的言论,不做违背组织原则的事情。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三、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要自觉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带头遵守宪法、执行法律,坚守法律底线。特别是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要坚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坚决杜绝行贿受贿、金融诈骗、酒驾醉驾、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要创先争优做表率。广大流动人才党员奋战在首都建设的各领域、各岗位,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当首都三大攻坚战的主力军,做到平常时能看得出来,关键时能冲得出来,危难时能豁得出来,在创先争优中勇当先锋。

  请各党支部及时传达到所属党员,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本支部党员或联合其他支部党员集中开展学习讨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流动人才党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党员党总支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