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非北京生源大学生村官离职证明办理
【设定依据】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
【申请条件】
在我市任职的非北京生源大学生村官在办理落户前申请离职并要求将《就业报到证》改签至京外地区的
【办理材料】
《关于解除大学生村官劳动合同的证明》
【办理地点】
pbb63365挎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至5:00
【联系电话】
63167954
【办理流程】
持区县大学生村官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解除大学生村官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由市人力社保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向市教委学生处开具证明,再由市教委和学校为其办理改派至京外地区就业的手续。
联系电话:6316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