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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备案

2015-06-09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备案

  设定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5号)

  申请范围

  经本市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了岗位设置方案的事业单位

  办理材料

  1.《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详见附件1,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电子版);

  2.对《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中有关内容的情况说明;

  3.首次聘用备案时,需提供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详见附件2)复印件;非首次聘用备案时,需提供上一次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复印件。

  办理地点

  pbb63365挎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办理时间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联系电话

  63167953

  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备案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受理各单位申请;

  3.具体负责同志按照文件规定,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等级、结构比例等进行审核;

  4.在局内按照办事程序上报各级领导审批;

  5.按照领导批示结果进行盖章批复相关单位。

  有效期

  新的聘用结果备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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