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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人力社保局绩效任务三季度进展情况

2017-09-30
序号 年度任务 三季度进展情况
1 落实市政府立法工作。 一是继续与有关单位沟通,做好《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立法评估。 二是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住房租赁管理条例(送审稿)》和《住房销售管理条例(送审稿)》等4件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截至8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1.51%。
3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帮扶,做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截至8月底,城镇新增就业33.9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94.2%。 
4 加强精细化就业服务,帮扶10万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截至8月底,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9.66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96.6%。
5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 1.推动规划建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根据领导要求,进一步研究规划建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工作并修改完善拟报送市政府的请示。开展规划建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
2.制定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经与市质监局沟通,进一步完善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后,在市质监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6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 先后印发了《关于北京市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7〕146号)、《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7〕135号)、《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144号)、《关于北京市2017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7〕154号),发布了本市社会保障相关待遇调整方案。
7 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制定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再区分城乡居民户籍,统一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持卡就医,统一经办管理。该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审议,待市政府印发。
8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扩大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内设医疗机构定点范围。 截至9月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养老内设医疗机构新增工作区级考察评估、市级评估审定及协商工作已完成,各医疗机构正在进行系统改造及系统验收准备工作,定点新增工作平稳推进。
9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实施医药分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为夯实DRGs付费基础,2017年上半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在梳理、汇总检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医保病案首页填报管理。 开展DRGs分组论证工作,目前已完成对DRGs现有版本的初步修订和优化。 积极探索研究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10 大力推行药品阳光采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大医院与社区用药衔接。 为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好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国家2017年版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及36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2017年9月1日执行。并同步调整了门诊特殊疾病相关政策,扩大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门诊特殊病病种由9种扩大到11种。
11 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全市所有676家有床位医院均纳入国家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前完成了国家任务。同时深入了解各区经办机构工作进展,汇总各区经办机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协助部社保中心开展北京市主要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蹲点工作。
12 做好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截至8月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达到2296.35亿元,完成征缴指标任务的 67.16 %。收入与时间进度一致;支出1657.5 亿元,完成预算的64.08 %,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13 推进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制度。 已完成41份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审核工作。目前,中关村管委会正在积极准备下半年的申报工作,已经组织专人前往外企服务集团和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政策宣讲。下一步将结合上半年申报情况,待完成下半年材料申报和初审工作以后,一并开展全年的专家评审工作,形成最终推荐名单,由中关村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届时我局和其他相关单位将配合做好后续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工作环节。
14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已起草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目前,已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并计划最终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15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按照年初计划,通过赴外地调研学习、召开座谈论证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6月份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京人社专技发〔2017〕117号),并召开工作部署会和政策宣传会,进行部署宣传。
16 大力培养“北京学者”、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 1.新修订的《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7〕41号)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已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2.9月29日,召开了第三批北京学者座谈会,为北京学者颁发证书,介绍北京学者计划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培养工作安排。 
17 做好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工作。 第三季度,7个项目全部开始赛前各项冲刺训练。6月6日—9日人社部分别在上海和苏州主办了中国国际技能大赛,我市移动机器人、糖艺/西点制作、时装技术三个国家世赛集训基地,共计5名选手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8月17日—20日,移动机器人项目集训基地举办了世赛移动机器人项目国际邀请赛,包括我国在内的4个国家和地区的5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8月28日-31日,时装技术项目集训基地举办了时装技术项目国际邀请赛。
18 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1.科学制订《北京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8月16日、9月13日,我局局长办公会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分别审议通过《办法》后,报请市领导审阅,市领导陈吉宁、张工、卢彦均已圈阅。目前,《办法》已由市委组织部报请市委领导审阅。
2.认真筹备平时考核部署动员会的各项准备。完成了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现已送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征求意见;组织在市级试点单位进一步梳理本单位经验做法,起草大会发言材料。
19 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调研工作。 已对全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已起草了调研报告。
20 推进落实京津翼地区拖欠劳动者工资异地投诉办法,建立北京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实现居住地投诉,工作地办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截至9月底,共处理工资异地投诉案件6件,涉及金额2.06万元。 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截至9月底,全市通过平台流转的跨区域案件数量共40件。 9月20日-22日举办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培训统一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能力。
21 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续订率。 截至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9%,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达到91.8%。
22 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结案率90%以上,调解率40%以上。 截至8月底,全市仲裁系统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1120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836件,涉及劳动者18940人;共审结劳动人事争议44305件,结案率为86.7%,其中调解结案22273件,调解率为50.3%。
23 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通过广泛向征求意见,对基层调解组织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一是将题目修改为《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办法》,使文件规范对象更加明确。二是精炼内容,将原有68项条款缩减为48项,并修改具体条款内容。最终,形成了《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中旬起,再次向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及局内相关处室,以及部分区仲裁院征求意见。目前,该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24 落实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机制。 一是落实定期沟通交流机制,顺利完成第二届京津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研讨会,共同研究三地劳动争议协同处理工作。 二是赴河北迁安地区开展调研工作,了解企业需求,拟以曹妃甸为突破口,与河北省人社厅联合开展跨区域经营企业劳动用工政策培训,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减少争议案件。 
2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一是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修改完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二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三是加强工资调控。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分别为8.5%、14%和4%,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动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在印发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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